該來的終究會來,當我站在被告席的那一刻。
見到楊遠興臉上纏著繃帶,我情不自禁的笑出了聲。
即便法官一次次的警告,我依舊覺得好笑。
他被繃帶裹著,像極了一條茍延殘喘的老狼。
“被告人方圓,你對毆打他人,破壞他人財物是否有爭議?”法官拿著小錘看向我。
這場官司,本就是為此而爭議。
如果鄧艷榮是我的辯護律師,她會利用自已的口才,以及對法律的熟悉進行詭辯,例如情緒激動之下的偏激行為。
雖然無法從根本上消除責任,但可以最大程度上獲得減刑。
“我沒有異議。”我搖著頭說道。
我會對自已的所作所為負責。
我看向觀眾席上坐著的鄧艷榮,她抿著嘴,秀眉微蹙,眼里滿是失望。
仿佛在說,就這點能力,你還要自辨?
任何事,都有原因,對方律師走到我面前,他如同正義的使者,大聲的質問我,為什么要毆打他的當事人。
“因為他是個披著人皮的惡魔,而你們卻把他當成教育界的圣人。”
“我只是想看看,這個圣人,會不會流血。”
我坐在凳子上,甚至都懶得起身。
我的話,引起在場所有人的不滿。
楊校長在大眾的眼里,是一個英雄,一個解救無數網癮少年的英雄。
“荒唐,楊校長深受學生家長的愛戴。”那個律師戴著眼鏡,西服筆挺的,跟個傳教士一樣,把這當成宣揚豐功偉業(yè)的教堂了。
在他的描述中,楊遠興,簡直是教育界的榮耀象征。
而我,是個不入流的痞子混混,喜歡使用暴力的野蠻人。
“他是深受學生家長的愛戴,可那些學生呢?”我不得不打斷他的話,因為有好幾次,他的口水已經噴到我臉上了。
我真想起訴他蓄意投毒。
“我為什么要打他,因為上個月,我一個好朋友跳樓死了。”
“他就在戒網癮的學校里上課,一個學期,就一個學期,整個人都變了,癡癡呆呆的,為什么,因為坐在原告席上的這位,他的學校里,充斥著校園霸凌,他的教育方式,摧毀了一個活生生的人。”
“我是親眼所見,他們的教育方式,是暴力威脅,是精神恐嚇。”
“今天我站在這里,接受法律的制裁,但從道德層面上,沒有人可以審判我。”我指著對方的律師,每一句話都鏗鏘有力。
說罷我靠在凳子上,公然翹起了二郎腿。
你說我打人,說我破壞別人的財物,我認,可你說我做錯了,我是個罪大惡極的壞人,那我堅決不認。
我的話引起某些人的不滿,說我是在藐視法庭。
“簡直是胡說。”
“我們調查過,你說的那個趙嚴,他跳樓的時候,是在別的學校上學,和楊校長的學校沒有任何關系。”
作為律師,他算是合格的,至少任何需要關注的點,他都做的面面俱到。
別看我跟別人斗嘴時,總是站在上風,但在這些專業(yè)的人面前,幾乎占不到便宜。
他巧舌如簧,不僅將趙嚴的死因推至別處,更將我包裝成一個不顧法律,打架斗毆,以泄私憤的二流子。
一個人的犯罪動機是很重要的,這涉及到判刑的標準,你殺一個無辜的路人,和殺一個有血海深仇的敵人,判刑標準天差地別。
這律師不知道是得到楊校長的授意,還是單純的看我長的比他帥,心里不爽,非要給我扣上無故毆打他人的帽子。
“所有人都覺得,霸凌是身體上的傷害,但精神上的呢,無從考量,即便我知道,是他的學校,是他的教育,導致趙嚴跳樓,但我沒有證據。”
“因為這種霸凌,看不見,摸不著,可我感覺得到。”
“他不該坐在原告席上,他應該坐在我的位置,與學校那群孩子對質,他比我,更應該接受法律的審判。”
“還有坐在觀眾席上,那些將自已子女送進他學校的家長,他們同樣有罪。”我指著頭上纏滿紗布的楊遠興,冷冷的說道。
“法律上沒有明文規(guī)定、”
“你以為你比我更懂法律?”我大聲的制止律師的發(fā)言。
“請你拿起面前的刑法,任何一條我都可以一字不差的背出來,但是我翻遍了刑法,也找不到一條可以給無良父母定罪的法律,那么我們作為子女的,就一定要活在無知的父權主義下嗎?”
“他們憑什么把自已的孩子送進去,有問過孩子的意見嗎?一句為他好,當家長的,就可以限制孩子的自由,剝奪他們的思想,淪為聽話的玩偶,憑什么。”
在法官一句句肅靜的提示下,我依舊滿腔怒火,憤怒使我攥緊拳頭,可我知道,那個滿腦子只想賺錢給他媽看病的小胖子,再也不會勾住我的肩膀。
身旁的工作人員,伸手按住了我,他們怕我情緒過激,做什么出格的事情。
“面對不公,我一定會反抗,如果法律聽不見我的聲音,那么我就要打,直到法律看見我反抗的身影。”
“我會為我的行為負責,而你們,總有一天,也會為自已所做的一切,付出該有的代價。”
我平靜的看著觀眾席,這些把孩子送進去的家長,他們會后悔的,后悔自已所作出的決定,即便不是今天。
坐在原告位置上的人,不該是這個尸位素餐的校長,應該是被他欺壓的學生們,是被這群父母送進去的孩子。
面對我的指控,他們大多數人不會認罪,他們甚至不會反思,更不會在庭審結束后,靜下心,去仔細聆聽孩子的心聲。
但總歸,還會有少部分的家長,能夠獨立思考。
我的力量,微乎其微,我能做的,只是在平靜的湖面上,扔下一顆石子。
我祈禱蝴蝶效應的發(fā)生,祈禱所謂的連環(huán)反應,因為這是我能做的極限了。
然而我的初衷是什么,都改變不了這場庭審的最終判決,毆打他人,損壞他人財物,尋釁滋事,諸多罪行下,法律可不是形同虛設的。
我被判一年零三個月。
被工作人員帶離出場時,我看到觀眾席上,那個捂著嘴,滿眼淚珠的身影。
“幫我照顧好她。”我看向梁啟文,打著手語。
我知道我最虧欠的人,就是左倩,哪怕她不要我,哪怕她跟我分手了,我也不會怪她。
只是沒能收到她的情書,感覺好遺憾。
星光監(jiān)獄內,我拿著剛發(fā)的囚服,摸著上學都不敢剃的平頭,走進了牢房。
“從現在起,你的編號就是0921。”